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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商延时服务计费价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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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知识产权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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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. 展位设施租赁服务
展 具 租 赁 (二)
玖. 参展商延时服务计费价格表
时 间 展 位 面 积 计 费 标 准
 17:30-22:00  36平方米-72平方米  20元/平方米
 或22:00-24:00  72平方米-100平方米  18元/平方米
   100平方米以上  16元/平方米
 
备注:
需延时服务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请于当日16:00时前填写《延时服务申请表》,自行向展馆客户服务中心
申请。16:00以后填写将加收20%的费用,晚上24:00以后不再接受服务申请。根据展馆规定,主办单
位报申请收费较企业高,故主办单位不能提供这方面的服务,请谅解。
 
延时服务申请表
 企业名称    展位号:
 申请时间  □17:30-22:00  □22:00-24:00
 申请面积    平方米
 延时服务费  元(人民币)  核算人员签字:
 结算方式  现金  财务人员签字:
 备注  
 
 
1、 上述物品报价包括在展馆内的运输、安装、拆卸、清洁;  
2、 请展商务必提前预订展具,现场租赁恕不能保证提供所需展具,并且价格加收10%;  
3、 预订或已送到展位的展具,需退换的要扣除租赁展具费的30-50%(50%指租用网络通讯设备)作为人工费、材料费和施工费;
4、 国际展和境外参展商租赁上述物品,其价格上浮50%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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